乘坐国家公共交通工具需要购买车票,这是公共常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合法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可是,现在很多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逃票行为明目张胆。

为什么乘坐火车要逃票?逃票者的回答“理直气壮”:时间匆忙忘记买票、找不到售票处、买错车票等等,这样的理由都不能成为逃票的理由。

在近期的查堵中,高铁泉州站逃票最多一天162人。尤其在各大节日,如“五一”、“十一”、春运等时期,更是逃票者的“作案”高峰期。在检查中发现,甚至还出现了成群结队的逃票者,都说上阵不离父子兵,个别人携老人、孩子共同逃票。这些逃票者中,有人无票乘车,有人持低等级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更有甚者持伪造或者涂改的车票,还为了省钱更是钻研出“逃票攻略”。其实,这样逃票行为正在触犯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尤其是伪造或涂改车票,铁路部门除了按照无票处理之外,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在我看来,逃票并不是明智之举。逃票者的伎俩也并不“高明”,无非就是想钻铁路的空子,占国家的便宜,耍的小聪明。旅客乘坐列车,车厢环境整洁,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列车快速平安将旅客运送至到站,理应为自己的消费“买单”。对于逃票者来说,成功地逃一次票,为自己“节约”了一份钱,但对铁路来说就意味着少了一份钱。

逃票行为终究是不道德、不合法的,它违背的是社会公共道德和诚实守信。我们要呼吁人们的诚信回归、道德回归、文明回归,要摒弃“占便宜”的恶习。   

然而要遏制逃票行为,归根到底需从制度入手。为此,铁路部门对查实的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等行为,将按照《铁路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除了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同时,将故意逃票人员信息反馈地方个人征信管理机构。

希望通过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能真正做到人人守法、文明乘车、诚信购票,为我国的道德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