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45分左右,南京市长虹路铁道口附近发生了一起险情:一名70多岁的大妈横穿铁道,差点被疾驰的火车撞上,幸亏火车司机及时刹车,才避免了这起悲剧的发生。(人民网)

与不少横穿马路的市民一样,新闻报道中的大妈,也是为了少走几步路,选择从私自拆开的口子里横穿铁路线,差点酿成悲剧。我们兴幸在这起悲剧没有发生的同时,不禁要问,“严禁私自穿越铁路线路”,铁路、交通等部门三令五申,为何屡禁不止呢?要知道,每年有不少鲜活的生命就是因图一时之便而葬送在铁道线上,这些用 生命写成的惨痛教训还少吗?

出行走捷径、抄近路人之常情,要不然先祖愚公也不会想到去移山,但是横穿铁路线却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捷径,不可不察!从实际情况来看,一列火车一般有几千吨重,而且又是以高速在摩擦力很小的铁轨上飞驰,惯性大,刹车闸摩擦力有限,所以列车要继续向前滑行很长一段距离后,才能完全刹停,不出事故当属侥幸,出了事故也是必然。少走几步路与以后没路走相比孰轻孰重?还请诸位各自掂量掂量。

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横穿铁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铁路法》明文规定路人不得擅自横穿铁路线,而给铁路造成损失者,还要追究肇事者的相关责任。撇开横穿铁路直接给自身带来危险不提,横穿铁路致使紧急停车,还危害了公共安全。这不仅给车上的人和物带来伤害,而且会阻碍线路畅通造成火车晚点,给铁路和国家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不要等到失去后再懂得珍惜。多为自身和家庭的想以想,切莫贪一时之便,横穿铁路、抢越铁道路口或在铁路路基上行走而酿成惨剧。你有家人,列车上的乘客也有家人,你方便的背后却是大家的安全隐患,让共安全为个人方便“买单”,于情、于理、于法皆不容!

这样的近路、捷径还是不走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