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西昌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开出省内铁路货场第一张罚单。被罚司机因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的规定,铁路交警根据该法第90条之规定给予其100元罚款的处罚。(四川日报网11月4日消息)

交警,对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重要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城市交警开罚单也是最常见不过的事了,对那些无视交通规则的交通参与者来说,更是见多不怪了。然而中国铁路四通八达,铁路、车站等公共设施建设面积巨大,车站货场乱停乱放、行人和车辆抢越股道等违规违法行为却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但看见这条“铁路交警”开罚单的消息,笔者认为“铁路交警”参与日常铁路交通运输秩序管理和执法,有利于促进公路、铁路等陆地交通运输秩序和谐安全。

据部分网友发帖称,火车站、货场等就巴掌大块地,有城市交警一起管理不就完了,还要在铁路公安处设立交警支队是多事一举。

非也!

据了解,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有维护管内道路交通秩序、道路临时管制、重大警卫安保工作和道路安全法制宣传工作的职责。“铁路交警”并不是只管火车站、货场那一亩三分地,在铁路公安处设立铁路交警支队是为了使铁路运输与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效衔接,在铁路与其他交通道路过渡或者交叉地带,对铁道道口或货场等区域加强管理,减少铁路管理范围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整个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列车运行速度快,惯性大,制动距离相对较长,一旦遇到意外,立即停车避免的可能性极小,每年因为和列车抢道丧身或残疾的人不少。前不久,黑龙江运煤卡车抢道与火车相撞的事故仍让人心有余悸,不仅严重了铁路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还造成火车司机1死2伤,另有8名旅客也轻微受伤,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而像这样的铁路交通事件,却不在城市交警正常管辖范围内,需要铁路公安处专门处理。为了及时化解铁路运输中的非正常秩序和突发情况,减少甚至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此时就需要“铁路交警”站出来独当一面,另外也要在平时发挥积极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

“铁路交警”开罚单说明铁路公安已经参与日常交通执法,在提醒广大司机、行人等交通参与者,遵守相关交通规则,不开违规违法车,不开危险刺激车,在过铁道道口时不与列车抢道,确保安全出行,这不仅是每个人对交通规则的尊重,也是对安全和生命的尊重。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司机上道行驶进入货主被“铁路交警”给予100元的罚款并不算冤枉,这是“铁路交警”参与日常执法是履行职责的体现,对违规违纪的交通行为进行处罚是依法办事,有违必罚,这是对铁路安全运输秩序的合法维护,有利于整个交通运输线更加和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