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六项意见,即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
此项意见的出台,无疑为铁路建设市场带来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因为,这无论对于铁路方面而言,还是对于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都将是“双赢”的局面。众所周知,建设铁路是一项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资金作保障是无法实现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铁路建设单纯依赖国家的财政支持,加上当时国家财力有限,因此,用于铁路建设方面的资金
严重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我国铁路获得长足发展。但是,面对地方政府旺盛的铁路需求和高铁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再照抄照搬以往依靠国家拨款建设铁路的老路,已远远满足不了铁路的发展。因此,多渠道筹集铁路建设资金成为必由之路。此次国务院下发的通知就解决了铁路建设资金的问题,通过社会闲散资金、利用地方政府的财政扶持,共同建设铁路,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目的。由此,铁路建设市场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