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新发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对于乘客在动车上抽烟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铁路部门将不再只是进行劝说,而将依据《条例》进行处罚。(10月23日 腾讯网)
因旅客在动车上吸烟,导致动车减速,甚至逼停动车的事件,也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了。哪怕铁路工作人员如何苦口婆心的劝说与宣传,可就仍有些旅客一脸盎然、神采飞逸的掏出了口袋里的那支烟,抽上那么一口,似乎与自己毫无关系一般。面对着劝说无力的窘境,《条例》也只好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一旦违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的即将出台,引出了一些社会上的声音。一种声音高呼支持,还有网友指出罚的太少,最好还要加上拘留,只有重罚,才能杜绝这些恶习;另一种声音表示反对,觉得这是强盗规定,靠罚款只能使人反感,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应该从国民素质抓起,提高思想认识;还有一种声音保持中立,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保持着旁观者的姿态。从声音主人的自身角度来说,这些意见确实没什么问题。可笔者认为《条例》中对于动车吸烟的罚款,其实只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个无奈之举。
首先,对于在动车吸烟,到底该不该罚,罚多罚少,这里都涉及到了《条例》的出台后,能否有成效的降低动车上吸烟的问题。纵观以往,在一些难以遏制的不良问题上,都会涉及到罚款,并且之后都能有一定的成效。动车作为一个相对密闭环境的公共场所,吸烟会破坏车厢内整体的空气质量,影响到其它旅客,并且会引发烟雾报警器,甚至逼停列车,会造成一个较大影响的事件。可多次的劝说都无法遏制,为了公共场所安全,只好立法罚款,实属无奈之一。
即然该罚,那罚多少?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罚款额度过低,往往容易被忽视,起不到效果。有网友提议该重罚,越重越好,可罚款的本意是为了纠错,假如额度过高,那就成了讹诈。需罚之有度,不能乱罚,才能体现出社会管理的人性化。为了达到威慑的效果,《条例》在我国国情经济基础上,并借鉴他国的罚款数额,只好对违法的烟民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实属无奈之二。
有人说靠罚款只会使人反感,应从提高国民素质抓起。对于“国民素质”,笔者一直认为这是个伪问题。国民素质本身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含着多方面,受到了大的环境影响。国民素质的发展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不是整天喊着要提高国民素质就能立马提高起来的,虽然国民自发地提高自身素质,能相对的促进提高,但还是需要物质生活水平到达一定程度,有了素质提高的条件,才能相应的提高素质。就好比发达国家的人到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慢慢也会“入乡随俗”的,所以我们不能把问题全部归责于“国民素质”上,始终还需要通过罚款的途径来加强对违规人员的约束,实属无奈之三。
没有人喜欢用罚款来解决问题,更没有人喜欢被罚款,说到底都只是迫于解决现状,加强社会管理的一种无奈。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无奈之举确实能见到成效,同时也希望动车上吸烟事件能在这一种无奈之举中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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