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登录一些大型旅游网站,体验其网上购票业务,发现多数网站都在采用“车票价+保险费”的形式,销售火车票。在一家大型旅游网站,记者预订一张8月1日石家庄-北京西的G6704次二等座车票,车票票面价格为128.5元,不过在填写预定协议时,网站要求乘客须同时购买20元交通意外险,总共需要148.5元,且这一项服务内容为必选。(7月23日人民网)

“搭售”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是一种销售技术,也是一种营销策略,历来为众多商家和企业所惯用,而且是屡试不爽。虽然人们一直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但是由于他们的行为并不总是违法,所以监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而这次利用火车票搭售保险显然就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因为如果你不买保险,就完成不了火车票订单,这种行为无异于是在趁“火”打劫,那么到底是谁在从中渔利?

首当其冲的就应该是保险公司。原本保险公司采取多种形式推销保险、搭售保险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次却把保险捆绑到火车票上搞强制销售,实在是有“绑票”乘客之嫌。虽然销售的保险金额种类繁多,乘客也可以任意选择,如“20元保额50万”、“40元保额100万”、“60元保额150万”、“80元保额200万”、“100元保额250万”。但是不管乘客选择哪一项都是要多花钱,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在侵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

其次就是电商,这个也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电商既然提供了“车票价+保险费”捆绑销售的平台,就会从成交的保险金额内抽取部分佣金。而且随着电商覆盖范围和影响力的逐渐扩大,更多人会通过电商购票。还有一些人对网络并不完全熟悉,买票的时候也不是直接登录12306网站,而是通过导航网站或是其它广告链接,以至于错误的认为当前网站就是铁路的官方网站,长此以往,更多人会“被保险”。因此,要加强对此类电商的监管,要求他们在网站显著位置注明“车票价+保险费”的形式,防止不明真相的乘客再次上当。

还有铁路总公司吗?非也。因为据7月21日《新京报》消息:“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www.12306.cn网站是直接销售中国铁路火车票的唯一网站。截至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没有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网站开展火车票发售或代购业务。”不仅如此,早在今年年初,原铁道部就宣布废除火车票强制保险,乘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在乘坐火车途中,出现意外,属于铁路责任,即使没有购买任何保险,铁路也会赔偿,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被这些网站“忽悠”。

由此可见,趁“火”打劫的始作俑者是保险公司,电商是“帮凶”,对于他们这种丑恶行径,我们应该给予坚决的抵制和抨击,并呼吁相关部门出台响应的管理处罚政策,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还希望铁路部门能加强广告宣传效应,优化12306网络平台,让更多人知道12306,为更多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