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上空“黑飞”无人机 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高铁线路的不断建设开通,很多拥有独特地理特色、丰富文化内涵的高铁站成为了一座座城市新的地标,被越来越多的摄影爱好者、网络媒体人所青睐,但在拍摄时千万要注意,使用无人机拍摄也有禁区。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警方就查获了一名在铁路上空非法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人。
3月16日10时50分,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乌兰察布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执勤时,突然发现窗外有一个小型无人机朝车站站房缓缓飞来,民警第一时间向车站派出所指挥室报告,了解到并没有单位或个人报备要放飞无人机,于是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很快就在车站前广场发现了私自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并要求他先行降下无人机。经现场询问,刘某此次升放无人机,不仅未向有关单位进行报备,且他本人也没有取得无人机驾驶资格证,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经查,刘某系某职业学校工作人员,此次来乌兰察布车站进行拍摄是制作招生宣传片使用,自己驾驶无人机拍摄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是个人爱好。民警调取无人机画面发现,刘某驾驶无人机拍摄时距离高铁线路最近处不足百米,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九十五条和《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乌兰察布车站派出所给予刘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铁路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旅客:近期天气变暖,旅客外出采风使用无人机拍摄时一定要注意禁飞区。高铁线路未经铁路相关部门允许,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关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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