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事情虽小,但已是违法!
列车霸座行为屡禁不止,霸座者居然还理直气壮、各种撒泼。8月10日,在深圳开往成都东的列车上,就有一名女子霸占了他人的座位。不仅不听劝阻,还多次与其他旅客发生冲突。在民警了解情况的时候,该名女子又与旁边旅客发生争吵,还将邻座的小男孩骂哭。因霸座女子不听劝阻,多次推搡、辱骂乘警和列车长,其行为已严重扰乱列车秩序。随后民警与列车工作人员将该女子带至餐车,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态度依旧蛮横。列车到站后,民警将霸座女子移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目前,该名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来源: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
在出行的时候,很多旅客选择在网上提前买票,就是为了能买到靠近窗户的位置,方便自己欣赏一路的景色。但有时候上车后,发现本是自己位置却已经有人在坐了,一些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自己另找别处去坐;一些人请坐错位置的人让座,有时候反而会收到一些“建议”,“你去别的地方坐呗,我不想动了。”更有甚者,由动口升级到动手,最后双双由乘警在车站接走。
乘坐火车,上车后对号入座,是大多数人出行时的常识。但是还是有很多霸座现象屡屡出现,霸座者并非不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座位,他们可以说是故意而为之,车上的列车长和列车员没有执法权,在他们的再三劝阻之后,霸座者仍有恃无恐地牢牢坐在座位上,他们无视社会规则,缺乏法律意识。
早些年,霸座没有成本,最多会在现场受到周围人的批评,主要脸皮厚一些,做到左耳进右耳出,他们会一动不动在座位上做到他们的目的地。但是,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颁布实施,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霸座有了成本,就像文章一开始的那位女士,最终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霸座已经是违法行动,无论事情多小,只要触碰法律这条警戒线,必要收到严惩!
(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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