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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高铁吸烟,共筑返乡坦途

2022-01-20 20:51:4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李亮

2022年春运大幕已经拉开,许多旅客选择乘坐高铁返乡过年,部分旅客归乡途中烟瘾难耐,在高铁列车车厢尤其是在厕所内吸烟导致自身受到法律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郑州铁路公安处就依法办理了多起高铁吸烟引发列车烟雾报警案件。

1月13日,郑州铁路公安处商丘站派出所接警情通报称:G1970次列车上两名女子吸烟导致烟雾报警。经民警现场调查,两名女子承认在上车时听到了列车禁止吸烟的广播,但因不知高铁安装有烟雾报警装置,心存侥幸以为在卫生间吸烟不会被人发现,结果触发烟雾报警。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郑州铁路公安处对两人分别做出行政罚款700元的处理。

无独有偶,1月17日,郑州铁路公安处郑州东站派出所接乘警通报警情称:G1263次列车旅客丁某江在6号车厢卫生间内抽烟,引发烟雾报警,请求移交案件。经调查取证,丁某的高铁吸烟行为虽造成烟雾报警,但未引起列车降速、停车等严重后果,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其做出行政罚款800元的处理。

在高铁上吸烟,这事儿不是第一回了。近年来,个别旅客在乘车期间枉视规定,在高铁上吸烟触发报警,导致列车降速甚至逼停列车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列车正常运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对于高铁吸烟行为,我国早已出台相关法规。根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对吸烟行为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高铁禁止吸烟已经是上升到了法律强制性要求,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乘车规定。

铁路法律法规教育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我们能做的就是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树牢法律意识,遵守铁路运输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告别侥幸心理,对一切影响公共安全行为说“不”,传播文明正能量,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用自己的文明之举守护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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