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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抽烟,明知故犯,理当重处

2021-02-24 19:08:40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蒋玉庆

(蒋玉庆)2月16日在哈尔滨西站开往北京朝阳站的G916次高铁列车上一男子在卫生间内吸烟被制止后还借酒闹事,因涉嫌妨害公务该男子被北京铁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无独有偶,在两天之内,上海铁路警方连续在在G3232次与G7134次列车上查处两起男子躲在高铁列车厕所抽烟的违法行为,因违反动车组列车上的禁烟管理规定,以上3名男子均被处以罚款并被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限制乘坐高铁。

  从08年京津城际列车开通以来,“在动车上抽烟属违法行为……”的广播已经连续播报了快18年,坐高铁不抽烟早已在社会层面达成了广泛的共识,然而,时常在新闻中还能听到某某乘客在动车上抽烟逼停列车的事件,让人不禁感叹,数十年如一日的宣传与普法,难道这些人都选择性地失聪了吗?我想当然不是,前车之鉴还算少吗?而是他们明知故犯装愣装懵心存侥幸地想纵欲而已。

  不能约束自己就是没有责任与担当的体现,这样的人即对自己不负责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输了罚款以外,还输尽了自己往后在文明社会生存的信用资本,同时,他们的行为也严重危害了与之同行的百千乘客与乘务组,对旁人的生命也是极不负责的表现,如果想游戏人生,也请不要托人下水。更甚,在他们自甘堕落的脚步下也拉低了国民整体的素质体现。

 有人说,限制180天乘车的处罚太轻了,其实早在201年,在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铁路部门就已公布了升级版的“动车吸烟处罚规定”,一次限乘两次禁乘,高铁禁烟必须强推下去。对于上述明知故犯的人,在他们自身道德约束不给力的条件下,必须要提高违法成本,用外在的强力将他们随时能擦枪走火的意念与行为牢牢囚禁在法律的牢笼之内。

 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希望大家都能做个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人,在规则之下做事,没人会干扰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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