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为高铁运行安全保驾护航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七部门联合印发《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从高铁线路安全防护、高铁设施安全防护、高铁运营安全防护、高铁监督管理等方面,着力推进高铁安全防护“四个体系”建设,织密高铁安全防护网。《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全国铁路网规模的不断扩大,铁路运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它在促进国家发展、给人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运行安全与风险的重重考验。
《办法》的施行,可以有效地促进铁路普法与地方普法的联系。近年来,高铁凭借着便捷、快速、安全等优势,被人们所熟知,但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却鲜有人知,进而出现了扒车门、列车上吸烟、携带违禁品、破坏铁路沿线防护栅栏等等违法行为。而《办法》的施行,则可以与地方紧密联系,推动相关铁路法律法规的宣传,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办法》的施行,可以有效地推动高铁沿线环境的治理。高铁沿线的环境问题可以说是棘手的问题,涉及面广,处理起来相当麻烦。譬如高架桥下种树或者其他的作物,破坏桥梁基础;亦或者线路周围随意搭建的彩钢棚,使用的塑料薄膜,被风吹到线路上后,影响列车运行等等问题,可以说是每年都有发生,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仅有铁路部门的话,就比较吃力。而《办法》的施行,则可以与地方政府进行紧密的结合,多部门在场,不论是违建,还是违法,都可以一次性解决所存在的相关问题,省时又省力。
《办法》的施行,可以有效地建设高速铁路安全风险的综合防控体系。全国路网规模较大,铁路沿线风险处所也比较多。对于现在防控比较困难的,那就是自然灾害了,尤其是台风、地震、滑坡、大风等。而《办法》的施行,则可以与地方建设有效的机制,针对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互联互通,快速研判相关灾害的影响,及时进行预报预警。
高铁发展势不可挡,运行安全不容小视。七部门联合印发《办法》,为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效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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