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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铁路工作证成为违法者的牟利手段

2020-01-22 08:59:3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魏奥辉

1月20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姚某某用伪造的铁路职工工作证及铁路乘车证诈骗一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央广网)

铁路工作证一直是一些不明所以的人眼中的“香饽饽”,购买假证乘车成了他们的省钱之道。千万别小看这少数的几个持伪证乘车的人所带来的消极社会效果。买票乘车,天经地义,在这个诚信文明的社会,人人都遵守规则,社会秩序才能和谐、井然有序。而这少数的“贪小便宜”分子利用假证混入了乘车的队伍。

这些不明所以的人一定在要质疑,你铁路职工凭什么可以免费坐火车?铁路工作往往调动范围大且频繁,常年不能与家人团聚,而这一张工作证的乘车区间也就是工作地点到职工家庭的范围只供通勤需要,所以铁路工作证在笔者看来,并不值得炫耀,反而应该尊敬这么一群常年漂泊在外默默奉献的铁路人儿。

如今铁路部门为了防止工作证造假,在通勤乘车证上标注了铁路职工的身份证信息,照片上加了钢印,做了防伪工作,有效防止了他人随意借用或拾到工作证的人随意使用工作证乘车;职工在铁路工作证的申请方面也比以往更严格,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更详细。在对铁路职工进站方面也做了严格的要求,必须要“四证”齐全和一致才能进站。况且,有些不法分子认为有了铁路工作证随便坐到什么站都可以,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通勤票上上有规定的乘坐区间,如果你超过了这个区间,和普通乘客一样是需要补票的。

铁路现在除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外,还要建立诚信链条,对逃票、持假证乘车的行为,除去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外,将其与信用记录相互关联,形成“连锁效应”,让持假证和逃票者不敢再投机取巧。笔者真心呼吁:切莫贪眼前小利,而触犯法律法规,最终害人害己。(魏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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