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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票难逃”还需“火眼金睛”

2019-12-09 10:17:5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曹恒刚

最近,大连铁路警方破获全国首例篡改购票信息逃票案。嫌疑人刘某经常往返于大连和盘锦之间,刘某在始发站刷身份证乘车,然后通过篡改手机上的购票信息,在车上蒙骗检票人员,达到逃票的目的。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刘某隐形变异式的逃票终究没有逃过铁路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年关将至,春运的脚步越来越近,各种花式逃票也进入了高发期。虽然各级从制度和技术上“双管齐下”进行高压“打假”力争“天下无贼”,可依旧有人“明知山有虎”偏要“虎口去拔牙”。树倒根在的逃票行为屡屡“刺伤”旅行大文明,要想根治,就必须要有更多的“火眼金睛”。

      “火眼金睛”是种能力。乘车过程中,刘某发现,只要购买任意行程的车票,就可以在始发站刷身份证乘车,于是萌生了逃票的念头,然后通过篡改购票短信信息,在车上蒙骗检票人员,到出站口以后,顺着人流混出车站。像刘某这样耍小聪明的人不在少数:购两头票乘车、造假票乘车、持假证乘车……,这些人变着法子换着花样去逃票。要想炼就“火眼金睛”铁路部门需从设备、制度和奖惩上下功夫。不定期升级检票设备、查票设备功能,提高查堵“硬实力”,发挥科技功能,让科技成为防假打假的新利器;坚持铁地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铁路部门要加大各种查票力度,让逃票行为无处遁形。

     “火眼金睛”是份责任。这份责任是对旅行环境清风气正的责任。诚实守信是一个人立身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但法制社会仍旧有小部分人“歪心思”很多,贪小便宜很多。如何才能让此等行为无处遁形,还需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形势分析,把设备技术手段同人为把控相结合并形成互补。对于逃票行为,各级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有逃票的违法行为,警方要予以依法处置。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等恶意逃票的行为,不仅影响铁路运营秩序,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轻者将被纳入铁路征信系统并限乘180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旅行环境是铁路部门的责任,为把责任履行好,落实好就必须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甄别能力。

      “一票难逃”并非只是一种憧憬,也并非遥不可及。不管逃票的行为披着什么样的外衣,在“火眼金睛”面前都将“原形毕露”。要想炼就“火眼金睛”还得提升能力,加强检查,强化责任,合力而为之。(曹恒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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