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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自己的无知,当触犯法律的借口

2019-09-24 03:47:00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梁姣洁

今年的7月份,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原告是一名四十多岁的女乘客,而被告则是上海铁路公安处。双方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要让女乘客状告公安呢?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法治故事(央视新闻网2019.9.19)

我们在监控可以看到,该名女子赶火车迟到,硬性冲闯检票口,扰乱车站公共秩序,铁路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面对执法民警,该女士始终不予配合。在这样的情况下,民警对该女士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她带回了派出所值班室。而后该女子因扰乱检票通道秩序,被拘留5天。笔者认为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名合格公民,懂法知法是基本,遵法守法是自觉。该女子扰乱车站公共治安,不配合民警调查工作本就担上了刑事责任,最可笑的是她仍然执迷不悟,先是不服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后又以“量罚过重”将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最终,该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该女士承担。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女士本来只是错过一班车,改签就可以了,结果被公安民警拘留五天,现在她的人生当中,永远有那个五天。可以直观地说,该女士是对规则缺乏一个基本的敬畏和尊重,而我们铁路交通这块,对公共秩序的要求又是非常高的。在这里,笔者想说:秩序是安全运营的最重要的基础,而法治是对秩序和安全的保障,对违法行为的这种合法适当的处罚,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一定要知法守法不犯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道理人人懂,做起来却又难上难。我们不要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各位旅客同志们,从今天起,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做一个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的公民!

(梁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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