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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2019-09-20 19:17:02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赵维涛

9月18日,携带限带品强闯火车站,叫嚣“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的女子确为演员刘露。事发的9月2日当日,刘露因阻碍执行职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9月18日《澎湃新闻》)

湖北宜昌东火车站“贵足姐”事件持续发酵,网民也是冷嘲热讽,这位在火车站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的小姑娘一夜间成为了口诛笔伐的“公众人物”。

公共安全规章制度,人人都应遵守。易燃易爆物品本身就是严禁带入火车站乘车的危险物品,《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所以在进入火车站时上缴危险品本就是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规定,而这一场闹剧也为广大民众敲响了警钟,在祖国70华诞来临之际不应再有这样的事件发生。 

安检工作关系到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将隐患排除在站外车下是安检工作的必行职责,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角色,安检工作都不能有任何疏忽。视频当中的女主角的在事件过程中气焰嚣张,并且侮辱安检工作人员,但车站安检工作人员始终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冷静处理最终依法将女子控制,并使其罪得其咎。这也让广大网友为车站安检员分分称赞,起到了正面的舆论导向,使那些不愿守规,不顾他人安危的“贵族姐们”成为反面典型,为公众所不齿。

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前不久流传在社交媒体的另一段视频,一名女子不顾工作人员的阻止,强行拦住即将发车的高铁车门,给车上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地危害。如果没有车站工作人员果断处理,造成的危害可能是其本人无法承受的。为什么会有这样多无视法律法规,至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的“闹剧”发生呢?是法律体系存在着漏洞,还是人民道德素质的缺失,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确保旅客安全出行是公共交通部门的最基本任务,要承担千千万万中国人民的出行安全工作,就要坚决将这些危险防患于未然,将危险排除在站外、车下,并将那些扰乱公共秩序、违反运输条例的人员绳之以法,还民众一个安全、和谐、舒适、愉快的出行环境和体验。(赵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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