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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逃票风云”,不妨从敬畏规则开始

2019-08-23 12:38:55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李喆

山东滕州一男子从事跨区域倒卖香烟赚取差价,为节省运输成本竟然想办假证来逃票乘坐火车。前不久,当他携带94条倒卖的“中华”香烟再次在淮安火车站持假证逃票出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荔枝网 8月20日)

根据规定,铁路工作人员因出差、学习、上下班等方面需要,在一定区段内享受免费乘车待遇。可一些社会人员,却动起了歪脑筋,企图用一些非法的手段,通过制假作假的方式钻免费乘车的空子,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下子“栽”在假证上,这种行为不禁令人唾弃。

持假证逃票,与其说是“占小便宜”,不如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私造和使用假证行为和普通逃票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则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同时给运输部门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事实上,一张车票不会给个人造成太大的经济负担,但这种小聪明实在要不得,一张假证同时触犯了多项法律,因此会受到法律制裁,真是得不偿失。

不可否认,近年来“花式逃票”现象虽有大幅度减少,但这种行为却是一直都存在。有的人认为小事一桩,不以为然;有的人将成功逃票作为一种“资本”拿来炫耀;在网上,我们还能搜到一些逃票攻略,甚至有些人还津津乐道,相互“取经”。这些行为不仅戳痛了文明诚信的伤口,更削弱了社会规则的“含金量”。

持假证逃票不仅是“自残”,也是对规则和秩序的破坏。如同其他破坏规则行为一样,倘若听之任之,让钻空子的人尝到甜头,守规矩的人反而吃亏,最终支付成本的将是整个社会。加大对逃票者的处罚力度,不但在经济上处罚,可以考虑让逃票者偿还道德成本,尤其是“脸面成本”,比如,借鉴某些城市处罚行人闯红灯的经验,用“大头贴”方式让逃票者的形象在媒体曝光,才能有效遏制逃票行为,树立敬畏规则的良好意识。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最后奉劝持假证逃票的男子好好反省,从敬畏规则开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火车票,尽一名普通旅客该尽的义务,对违法行为还是避而远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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