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铁路新闻 > 铁路评论

令人深省的“天价筷”

2019-01-28 14:42:3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洪晓珍

1月22日上午10时三亚车站派出所接到一个奇葩报警,报警女子称她在动车上购买了快餐,但餐食没有配筷子,服务员必须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否则她就不出站。(手机网易网2019-01-27)

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文中女子在动车购买了快餐没有配筷子,确实是服务员工作的失误,服务细致有待提高,身处服务行业,对自己的职业必备还需加强。旅客为自己维权无可厚非,也是让服务员为自己的工作失误承担。该道歉的道歉,该弥补的弥补也就皆大欢喜了。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女子不仅想到了报警,还要服务员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这就有点小题太大作了。

更多时候道德的天平都是倾向消费者,消费者对卖家的投诉,不论其理由成不成立,都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受到保护。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责难,商家即便有理也只占一半,很多时候也是有口难言。然而商家的忍让退步,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某些消费者的蛮横无理。该女子怕也存在这种心理,本来是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是受害者就应该得到自己的心里价位赔偿。然而本就是一桩小事,可以通过与服务人员沟通,最后却维权过头了。滞留在站台上,夸大警情,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之嫌,实在损人不利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管理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如果遵守规章和制度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如果破坏规章制度也不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大家都会随时撕下高素质和文明的虚伪伪装,回归自然状态,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后果不堪设想。相反,如果法律制度使得破坏规则的成本很高,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利益能得到保障,那么人们自然会形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洪晓珍)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铁路资讯

铁路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