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的不文明:解决道德问题,也要法律支撑
自8月份出现孙某高铁“霸座”以来,乘客的不文明行为频频见诸媒体。“霸座”已屡见不鲜,从“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到“乘警有什么用啊?你还能毙我啊?”;再到拒绝安检,抡包狠砸女安检员;而“我的脚不臭,不信你闻闻”,12月20日下午,G614高铁上的两位美女向孟大妈的挑衅,又将这些无良乘客的素质拉到了新的“低度”;更有甚者,湛江站一男子自己因为晚到火车站,错过了乘车时间,竟然高喊着“你们要负全责”,愤怒之下竟将背包扔入铁轨并坐在站台边缘。胡搅蛮缠,可谓穷形尽相,丑态毕露!凡此种种,让人们不得不深思:在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这些人为何还在如此肆意妄为?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现在,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商品消费第二大国、外资流入第二大国,我国外汇储备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日益强大的国力,保证了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越来越大的便利,国民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按说,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人们更应该注重自我个人素养。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某些人的精神文明素养并未得到相应的提高。在有人因为“霸座”已经得到相应惩处的情况下仍然出现“霸座”行为,甚至向乘警叫板“你能毙了我”,是不关注时事,还是平时猖狂已成习惯?脚臭到竟然能将睡着的人给熏醒了!面对满车厢的乘客,两位美女非但不为自己的形象刚到羞惭,反倒还以戏谑的口吻说自己的脚不臭,还让别人闻闻,这似乎已不能用心理强大来解释了。愤怒会让人失去理智,这可以理解,但安检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这是众所周知的,岂是针对你一个人?至于那位将背包扔进轨道的男子,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不要说“全责”,恐怕“半责”你也负不起吧!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铁路每天几百万的客流量,出现些许微不足道的不和谐也在情理之中,有必要大惊小怪吗?如果有此认识,这正如当年鲁迅说:“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算不得什么的。”每个人都是国家生命体的一个鲜活的细胞,既然有了问题,当然要重视,否则,一个国家也就有像蔡桓公那样病入膏肓的可能。
当务之急自然是提高国民的道德素质。中国是礼仪之邦,从孔孟“礼义廉耻”,到后世的《弟子规》《朱子家训》,无不是在教人养成君子人格,“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必须以“修身”为前提。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单纯的道德情感是缺乏足够的约束力的,对于不讲道德者更是无计可施。
所以,要想解决道德缺失带来的问题,必须要以法律的刚性为支撑。我们也欣喜的得到消息说,12月23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拟将“旅客对号入座”写入民法。
不妨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比如美国,只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必然重罚。默沙东消炎镇痛药向死者遗孀赔付2.53亿美元,而前一段时间因为狂犬疫苗闹得沸沸扬扬“长春长生”,其中一项判罚结果是“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犯罪成本太低,甚至无关痛痒,法律也就失去了部分惩处功能。前面提到的几个人,有的罚款200元,连一次旅程稍微长的动车票价都不够。
还有一个问题,似乎我们应该花更大的力气去做,那就是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古人常说,不知者无罪,现在是法制社会,不可能因为你不知法而免于法律的制裁。要想让全民守法、护法,必须要让全民知法、懂法,这方面我们的确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不过,既然有法可依,对于违法者自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相信不久的未来,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随着国民道德素质的提高,不仅仅是出行,文明之风必将吹遍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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