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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条例》不仅震慑“座霸”,更是一种进步

2018-10-12 14:02:48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继宝

最近,“霸座”一词频繁进入公众视野,霸座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多的趋势。最近《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获得通过,并将于今a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明确,旅客不得强占他人座位。(10月10号央视财经)

金秋九月,本是秋高气爽的月份,但是短短一个月,多起高铁、火车“霸座”事件的曝光,引起广泛民众的厌恶。同时,也引起社会各界关于“对号入座”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的讨论。且先不讨论法律部分,小学生都知道排队、“对号入座”是一种良好的品行,更是身为一名公民本身素质的体现,如今有人开始尝试着打破这个规则,单靠舆论谴责、小额罚款以及短时间限行又怎么能强制规范公民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呢?

“霸座瘫痪难起身”孙某,行为被曝光之后,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公安机关的处罚之后。虽然以自拍视频的方式向公众道歉,但是态度不诚恳,道歉之后竟然不顾廉耻,再次以坐轮椅的行为出镜恶心群众,嚣张气焰竟难被谴责之声湮灭。那么,又是谁给他的勇气呢?

毫无疑问明显是惩罚太轻,不能痛入骨髓则会导致“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行为再次出现。每辆车次的座位都有着明确编号,购票时已经按顺序排好,就相当于在出行合同上面已经签字画押了,在正常人的眼中是不会产生任何异议,无视合同条款,藐视社会规则,自然要给予严惩,且惩罚程度不能仅仅止步于“200元罚款,180天禁乘”,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如不用“重拳”打压,那这种行为将如“星星之火”,终会颠覆广大公民的三观,那么“座霸”行为何时才能覆灭?

此次《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无疑为根治“霸座”行为下了一剂猛药。特别是那些明知座号却不对号入座、无座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以明确的法律条款给这种人戴上“镣铐”。同时,条例还明确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这把“霸座”行为就扼杀在摇篮之中。依据法律,一旦遇有他人恶意阻碍合同履行,铁路公司就有义务保证购票人的合法权利实现。

勿轻小罪,以为无殃。希望更高层面或更多地区尽快出台根治霸座行为的法律文件,以道德约束只能约束自知之人,对于那些不自知之人,就需要法律这种强制性“武器”盯着他们,公众要有足够的信心,才能把那些以“无耻”为生的人“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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