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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禁烟令”需要最强执法

2017-07-27 08:57:5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彭亮

7月24日,广东省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从即日起至8月24日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拟规定,在动车上吸烟,情节严重的,可对行为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购票乘车(7月25日广州日报)。

在公共场所特别是高铁动车内禁烟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在当下这个禁烟大潮下,全国各大城市均已颁布了“最严禁烟令”,铁路部门也曾打出“一次限坐,二次禁坐”的口号,但现实的禁烟状况却依然严峻,在笔者看来想要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关键在执法的“力度”。

其实,禁烟难并非是没有法律规定所致,而是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对应的落地体系,最导致法律规定成震慑力不足。如2015年6月北京颁布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虽然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控烟令”,因为没有具体的落地措施,最终也沦为了“纸老虎”。因此,相关制定法律或执行法律部门需制定相应落地的制度体系。再如,铁路部门2014年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严禁在高铁车厢内或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对违法行为人将给予经济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可由于违规的程度难以判定,再加之铁路部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即使发生吸烟逼停列车行为也仅是例行教育,很少给当事人开出“罚单”。

由此看来,禁烟难一方面是由于相应的法律规定没有对应的执行制度,另一方面对违规者的人性化,造成执行制度毫无“力度”。因此,要想赢得禁烟的全面胜利关键还在执法的“力度”。

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执行。实践证明,法律规范不会自动转化为生活事实,“最严法律”还要依靠“最严执行”才行。当然,此次《条例》中在规定最高罚2000元还规定了“禁乘”,这一突破的措施立马引来了不少叫好声,但有律师认为禁乘等同于剥夺乘车权利,值得商榷。在笔者看来还要落地具体的实施办法,不可不分青红皂白的任意对乘客处罚,应因“事”制宜,对那些屡教不改者当然也要从严处理起到震慑作用。

禁烟依然任重道远,如何打赢这嘲禁烟战”?笔者认为还需社会各方共同打好组合拳,切实保证禁烟条款的有效落地,才能让违规者对法律心存敬畏,实现标本兼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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