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日下午3点50分左右,南京南站发生一起列车挤压致死事故,该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后,死者家属将上海铁路局及南京站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0余万元。交汇点记者18日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目前该案已正式立案。(交汇点讯、扬子晚报)

首先在这里为生命感动惋惜。悲剧发生后,死者妹妹在网上发表长篇微博,质疑哥哥的死亡原因,并要求还原整个事发过程。事件经过二十多天的发酵有了进一步的进展,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表示,因死者家属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立案标准,目前该案已正式立案。此事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究竟此事谁对谁错,很多网友都发表看法,但笔者特别赞同其中一句话:世界上有一种保护生命的基本线,叫规则。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但在这经济迅猛发展、祖国日益强大的背后,国民素质却缺严重更不上时代的步伐。正如本案,死者是一名成年人,按照家属描述也应该是受过高等教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大学生,客观的来说已具备区分是非能力以及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且车站中警示标语,语音提示都已具备,如有问题也可向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或寻求帮助,但他却偏偏不守规则翻下站台,不顾自己的安危也要赶上那趟动车。想来真是可怕可悲。

古语有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事不禁让笔者联想到近日一篇名为“8旬老人坐铁轨上休息 列车紧急刹车距人仅5米”的报道。笔者曾查阅《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法规制度在那里,但却被多少人无视。列车被逼停,损失的是只是金钱和时间,但倘若火车没停下来,是否又会有第二个“80万”呢?

对此笔者不禁想问:是否要为大海加个“盖子”?是不是有了盖子的大海就不会有“溺亡者”了呢?作为一个公民,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民约,具备最起码的自我约束能力,言行举止时时要掌握一个度,做到当止则止,绝不可任性而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了就没有挽回的余地。“盖子”诚然可贵,规矩却万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