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南站派出所民警在线路巡查时发现一处靠近铁路的田地上燃起了熊熊烈火。事发田地距离铁路仅十余米,由于天气干燥,附近干枯的秸秆极易被引燃,加之风力的作用,火势迅速扩散至附近20余平方米的农田,现场浓烟滚滚,情况十分危急。民警与路过的村民立即用铁锨,木棒的等工具对着火点进行覆盖和隔离,经过近半小时的扑救,火势终于得到控制。(3月20日《中国网》)
又到一年春耕季,农主们挥洒汗水在田间地头,播种下希望的种子,可是秸秆严重影响农主们耕地,农主们苦不堪言。部分农主们便动起“歪脑筋”,趁着四周无人或者半夜进行秸秆焚烧。然而,滚滚浓烟却让公共安全陷入“窒息”。
曾有媒体为焚烧秸秆行为列举“四大罪”,先后从污染空气环境、引发火灾、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和破坏农田质量等方面进行剖析,从科学层面分析焚烧秸秆带来的实质性危害,让公众从理性上树立起对焚烧行为的畏惧心。再加上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禁焚令”,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罚款或拘留,焚烧秸秆的行为得到极大的遏制。
现如今,焚烧的“星星之火”难以扑灭,不是执法部门的玩忽职守,也不是农主们故意作对。最主要的,是秸秆回收难和可利用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每年产生秸秆上亿顿,这是一堆巨大的“垃圾”。然而,它也是一个极大的“宝库”。早在1989年,丹麦就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用秸秆做燃料的热电联运站。这为我国秸秆处理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当然,我国多丘陵和盆地,平原相对较少,秸秆集中较困难。但我们可以因地制宜,采用政府牵头、企业参与的形式,分块建立沼气池,变废为宝。
中国秸秆治理尚处于摸索阶段,并没有形成很好地规模效应。再加上少部分农主“只管自己一时爽,哪管身后洪水滔天”的狭隘心理,秸秆治理面临重重困境。当道德已经约束不了他们的时候,还需要法律来帮忙。我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焚烧秸秆的危害众所周知,可有的农主就是管不住自己“图省事”的陋习。因此,鼓励、做好彼此监督、举报,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部分农主的侥幸心理。禁止焚烧秸秆,不仅是对环境的保护,更是对公共安全的“解放”。毕竟,没人希望冲出滚滚浓烟后遭遇“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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