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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生命做讹诈成本 丧失了为人的底线

2016-11-02 16:22:12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卓平

列车在行进途中,乘客张某突然起身用列车墙壁上的安全锤砸碎车窗,纵身跃出窗外,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之后,张某以兰州铁路局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10月25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驳回张某诉求。(10月31日 光明网)

当笔者看完这则新闻后,第一感受除了惊讶还是惊讶!

惊讶张某居然不顾自身生命安危,也对公共安全置若恍闻,既然用如此低劣的伎俩来讹诈铁路,对此,要么张某是神经错乱了,要么就是他把别人都当傻子了。

在大多数人的思维中,一个好端端的人不可能无缘无故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做出跳车的危险行为,其中必有什么蹊跷。可事实却显得“事与愿违”了:经查,张某在打电话过程中,走到12号车厢,突然起身用列车墙壁上的安全锤,仅用2秒钟就砸碎了列车车窗,跳上茶几,纵身从列车上跃下。事后状告铁路,要求赔偿。”

正如郭德刚的台词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讽刺的就是这样自私自利、没公德心的人。更何况这种拿自己生命做讹诈成本,既不顾自己也不顾他人安危的行为,岂是一个人所为的,它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底线了。

任性之举,且不论是对自己不负责,就其破坏铁路设施,影响行车安全,张某就没有想过偷鸡不到蚀把米的严重后果,况且还浪费了120救护等社会资源。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其居然别有用心“索要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由于近几年中国铁路的高速发展,使其总是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更有别有用心的一部分人在煽风点火,致使有一些人对铁路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在一些事情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总以为是铁路的错;而铁路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是以服务者的姿态来面对公众,久而久之,不识大体者就以为铁路是好欺负的,结果就有了张某自导自演的笑话了。殊不知,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岂容张某之类胡作非为。

其实,生活在这个大好时代的每个人,除了不要逾越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外,更应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千万别让自己的“胡作非为”,被这个法治社会做不耻。否则,就难免会像张某一样,拿生命做讹诈成本,即败坏了自己,也将被社会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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