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贾某告诉民警:一方面,最近自己感冒了,闻到烟味喉咙不舒服;另一方面,公共场所也有禁止吸烟的规定。所以,他便上前对前面吸烟男子的行为进行劝阻。可谁想,对方不但不听劝阻,还骂他是神经玻(10月16日《齐鲁晚报》)
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他人健康,本身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在当下这个禁烟大潮下,全国各大城市均已颁布了“最严禁烟令”,铁路部门也曾打出“一次限坐,二次禁坐”的口号,但现实的禁烟状况却依然严峻。近日,一吸烟男子更是对劝阻者拳打脚踢,行为相当恶劣,不禁让人反问,是谁给了你打人的“豹子胆”?
首先,吸烟者之所以有打人的“豹子胆”,是因为禁烟的执法力度存在不足。禁烟之所以如此难,笔者看来更多的是由于相应的法律规定没有相应的执行“力度”。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执行。实践证明,法律规范不会自动转化为生活事实,“最严法律”还要依靠“最严执行”才行。上文中吸烟者最终也仅由于打人受到了七日行政拘留,对于其吸烟的行为根本未进行出发,这明显助长了吸烟者的嚣张气焰。
其次,禁烟难并非是没有法律规定所致,而是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对应的落地体系。如2015年6月北京颁布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虽然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控烟令”,因为没有具体的落地措施,最终也沦为了“纸老虎”。因此,相关制定法律或执行法律部门需制定相应落地的制度体系。再如,铁路部门2014年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严禁在高铁车厢内或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对违法行为人将给予经济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可由于违规的程度难以判定,再加之铁路部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即使发生吸烟逼停列车行为也仅是例行教育,很少给当事人开出“罚单”。
此外。归根到底是由于吸烟者缺乏禁烟意识造成的。生活中“随手一支烟”的恶习驱使着一部分人明知公共场合不能吸烟,硬要在公共场合“过把瘾”,这是舒服了自己,却扰乱了公共安全,万一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埋单的无疑是公众。另外,由于禁烟施行的特殊性,决定需要仰仗庞大的“二手烟”受害群体,行使权利对吸烟者劝阻监督,而多数民众往往选择“离开”或者“忍耐”,害怕发生上文这样仅仅是一句提醒便换来拳打脚踢。
禁烟依然任重道远,公共场所要想全面禁烟,必须多管齐下。不仅禁烟条款的有效落地,更需要强大的执法力度;不仅需要提高全社会的禁烟意识,更需要保护好敢于提醒的禁烟维护者,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标本兼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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