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易新闻》3月7日消息,3月3日,攀枝花至昆明的6161次列车晚点80分钟才到达昆明站,许多乘客纷纷表示不满,一位转火车去义乌的旅客情绪激动,在车厢里找到列车长大声诉苦,表达不满。
因列车晚点,而引发了旅客们的不满情绪,使旅客没能按规定时间到达目的地,个别旅客因倒其它车次也受到了影响,这场风波的背后,是慢车之“慢”与旅客之“急”之间的“较量”,也是铁路“规定”与旅客“决定”两者的冲突,应该引起一定的思考。
这趟列车是人们所熟知的慢车,所谓慢车,主要基于其速度与运营时间而确定的,同快车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运输方式。从此一事件来看,旅客们乘坐的正是这类慢车,按照铁路工作人员的说法,之所以出现晚点,主要是按照调度室的调度安排,给其它车辆“让路”,才导致了“慢情”发生。从解释情况看,这无可厚非,属于合情合理合规范畴之内,毕竟作为一次列车,不可能“任性”地跑在铁路线上,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流程,听调度、听指挥,否则铁路运营将会乱成了一锅粥。
但是,目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铁路的解释是否合理合情合规,而在于旅客能否理解和支持,毕竟列车晚点已经给旅客造成了影响,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扰乱了行程安排。如此,问题便显现出来了,慢车晚点到底该不该?旅客的说法是否合理合情呢?从规定上讲,慢车的慢应该属于正常现象,一方面,因为它的慢票价自然也就低,不可能乘坐慢车享受快车的优惠,另一方面,慢车为其它车次让路也属于正常合理。可是,规则当然重要、理应遵守,而慢车也不能慢得太“离谱”,至少应该有一个大致的旅客可接受的运营时间,不能因为是慢车就不考虑“运营时间服务”问题,遵守运营时间,给旅客一个自己可控制可调整的行程安排,这也说得过去。故而,铁路应该在慢车管理上再下些功夫,定好时间,公布可能晚点的时间范围,让旅客自己根据需要确定坐还是不坐。
同时,从旅客角度看,既然选择了慢车,就应该接受它的“慢”,也应该有“晚点”的心里准备,尤其对于将时间安排得特别紧,对时间要求比较“苛刻”的旅客,譬如需要换乘其它车次的,需要参加活动的,等等,都要把一切可能发生的结果考虑在计划之中,如此才能让自己的出行避免“不爽”问题。
总之,列车晚点为旅客造成“麻烦”不是一件小事,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旅客方面在选择乘车时要做到心中有数,铁路也应该加强慢车调度管理,毕竟在事实发生后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还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当然,在这两者之间,还应该互相抱之以理解宽容之心。(吕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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