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因一时贪念,夜间盗取铁路上接触网铜线,险些造成一列火车倾覆、毁坏。2月27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通辽铁路运输院公布,邹某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提起公诉。(2月28日铁路网)
铁路设备是保证列车安全运行的基础设施,一段接触网,一段钢轨、甚至一棵倒树都可能造成列车事故,造成几十甚至几百人的人员伤亡,对于破坏铁路设备的行为我们必须严惩不贷!
这起盗取铁路接触网线的事故造成旅游列高音风笛等损坏,直接经济损失7408元,造成通辽至大虎山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阿尔乡至甘旗卡22锚段接触网线及承力索报废,需要拆除废弃线材并重新架设22锚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万余元。此外,列车左侧车厢玻璃损坏5块,第二至六车厢被划伤,产生维修费用16257元。这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636563元。我们该庆幸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这一段网线带来的危害将会更加巨大。也许邹某并不清楚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带来这样严重的后果,现在他为了自己几千块的获利却要付出几十万的代价一定后悔莫及。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那些为了一点小利而冒险盗窃交通设备的“笨贼”,笔者只想说一句“没文化真可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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