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警方4日通报,有网民2日晚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广州火车站发生踩踏事件,死了100多人”。经广州警方核实,今年春运以来广州火车站治安秩序一直保持良好,未发生任何踩踏事件。(人民网2月4日电)

散布谣言的大学生的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这种行为严重可威胁社会秩序,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网络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散布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大学生温某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但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警方对其进行教育训诫。

谣言的本质就是无中生有。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在这个虚拟的世界内散布谣言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提供了渠道。由于网络传播范围的广泛性,网络谣言更应当进行治理。

对公民个人而言,则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