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梯次退票的规则,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按此计算,除夕前几天出行高峰的免费退票“截止时间”就在1月中旬。也即,马上会有一波被退回的“回笼票”可以“抢”了。

     一个“抢”字,道出了人们对购买火车票的一丝无奈,但“人多票少”是个怎么也回避不了的现实问题。从这点出发来看,虽然梯次退票看似增加了人们购票的“复杂”程度,但这一政策的根本着眼点却是实实在在地达到了——尽可能的减少“废票”,尽可能的让需要乘坐的人买到票。

犹记得在新的梯次退票政策实施之前,往往是人们临到要登乘火车的那天才临时迁改其他车次,而作废的车票却不能及时进行再次销售,从而造成了列车开行前虽然仍有不少空座,却有大批的人无票可买的尴尬现象。

不知道为何有部分人要对梯次退票的退票费进行质疑,如果将火车票的退票费率与飞机票的退票费率做一个对比,不知道那些质疑的人们会作何感想。在这里不得不感叹,铁路票价的“良心”,那句“人民铁路为人民”从票价上可以切实的得到体现,但那时的铁路并非单纯的“企业”,也距离“市场化”很遥远。

而现如今,作为一个企业,一个参与市场经济的个体,参照已经高度市场化的民航,制定自己的退票政策,并无不可,更应该视为一种进步。单就铁路的这一梯次退票政策来看,一方面可以借“免退票费”的优惠,促使无效票的快速“回笼”,从而进行二次销售,让需要的人能够买到票,降低列车开行时空座的比例;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企业,从成本的分析上来看,退票是对企业收入的一种潜在损失,现行的政策可以一定程度的填补这种损失。

    在目前的社会大背景下,要对铁路现行的梯次退票政策点赞,希望人们抓住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机会,买到称心如意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