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服务(以下简称铁路乘意险),旅客可自愿投保。(网易新闻 11月2日)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和身边的几位同事第一反应是,火车票中不是含有保险吗?经查,才发现了一条来自于2013年的新闻,原来早在2013年1月1日,原本包含在火车票价中的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用就已经取消,也就是说,近几年来在铁路旅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险经济保障属于空缺。疑问一就此解开。
如此又增疑问二,难道说,这几年来,我们乘坐火车原来是没有安全保险保障的吗?那我们所看到的在某些事故中的赔偿又是怎么回事?在这里,笔者也是通过一番学习求证,才了解到,原来我们所看到的赔偿其实并非保险赔偿,而是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赔偿。而我们不买保险也并不是说乘坐火车没有安全保障,火车较之飞机、轮船等其它交通工具,安全系数是最高的,乘客完全可以放心乘坐。即便是发生了事故,铁路也有相关的责任赔偿规定,会给予相应的赔偿。
那么疑问三就是,既然铁路有很强大的安全保障和事故赔偿规定,那么此番推出“乘意险”意义何在?首先我们有必要弄清两个概念,乘客购买了火车票,那么在乘坐火车的过程中,铁路部门就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这段时间的运输安全责任,在此期间由铁路运输发生事故所带来的人身伤害,铁路有责任给予相应赔偿。
而“乘意险”是一份商业保险,在这个“意外”中,不仅包含铁路运输事故,还包含例如在火车上站不稳摔伤、被站内被人潮推倒跌伤、接开水时烫伤、不法分子的有意伤害等等,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的,铁路自保公司就会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
值得一提的是,该保险由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自愿购买,绝非强制性购买。而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铁路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报案,为旅客提供便利服务。
解开了这三个疑问,笔者才弄明白,这次铁路推出乘意险服务,是为了适应旅客多样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为旅客乘坐火车旅行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乘客买与不买,安全保障都是有的,我们依然可以安心乘坐火车,但买了会给自己更大范围、更多份额的保障。(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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