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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车票,到底“补”还是“不补”

2015-10-29 09:33:5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曾庆炎

近期,19岁的浙大支教女学生因火车票遗失被要求补票而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一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由于一张火车票而怒将国有企业告上法院,不得不说这使得此次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们探讨的主要论点就是在于实名制购票制度实施以后,旅客持有火车票购票短信、票据照片、身份证等凭证就足以证明旅客是买了火车票的,而不应该把纸质车票当成旅客乘车的唯一凭证。况且没有车票也过不了车站安检,更谈不上乘车旅行了。这些说法看似很符合逻辑却有着一定的片面性。

笔者仔细研究了整个事件的过程,首先,该女学生在乘车之前就已经将车票遗失了,一直到坐上了火车都没有及时的告知车站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要知道自2012年5月19日起铁路部门针对实名制车票遗失就已经有了一套非常完善的实名挂失补办制度。旅客只要上车前办理挂失补票手续,上车后找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到站后持后补车票办理退票手续即可。旅客也只需多花上短短的十多分钟,这样既不会耽误乘车也能避免麻烦,这何乐而不为呢?又从何处得来的铁路部门为难旅客呢?

其次,作为国家战略级运输部门,每天输送的旅客量数额庞大,工作量巨大,而相对于汹涌的乘车人潮,数量较少的工作人员难以面面俱到也在情理之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操作困难,不可能省去纸质车票而逐一对旅客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检查,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将会导致旅客乘车的极大不便,影响正常的铁路交通秩序,所以现阶段还是主要以纸质车票为旅客乘车的唯一凭证成了必然,而旅客有义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乘车凭证,一人一票进站乘车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遗失了需要补办也是一种社会常识,君不见银行卡、存折和各种证件遗失也要去相关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么?难道就除了铁路车票金贵一点掉了要补车票,而你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就不用这样?

所以,请不要用有色的眼光看待事物,制度存在问题和发生问题自我处理不当是两个概念,绝不能混为一谈。告上法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这一点上笔者举双手赞同,也佩服这种不怕事的勇气,但是如果能合理的处置问题,在不激发矛盾的基础上平和的解决分歧不是更好的选择么?理性和冷静的处理事情才是和谐社会的处事之道。(曾庆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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