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在由厦门北开往南昌的D6526次动车上,一男子酒后烟瘾难忍,上演了一出求列车长罚款2000元让其吸烟的闹剧,令人啼笑皆非。(10月13日中国青年网)
火车是人们出行的重要工具,安全的乘车环境是维护人们出行的重要保障。但一些人却借着酒劲任性而为,在动车上“主动”掏出罚款要吸烟。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更是对法律的践踏,也对我国铁路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任性到醉酒触法,值得我们警醒与反思。
喝醉酒本身就对醉酒者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上车之后理应就座入睡或者克制自己不要耍酒疯。而且,喝醉酒之后耍酒疯的人基本知道自己耍酒疯的毛病,在公共场合理应强迫控制好自己。自身“酒品”低还要影响整个乘车环境,这也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也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干扰了社会秩序。
我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高速行驶的动车和高铁上是全列禁烟的,禁止乘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违者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虽然醉酒者掏出两千块“先交”罚款,可是还是没有认识到违法的严重性。惩罚不是法律制定的目的,引导才是法律制定的根本目的。 别说两千块,就是两千万乃至两千亿也不能触犯法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妄图以钱触法,这也是法律意识严重缺失的表现。
有些旅客认为动车和高铁上吸烟也不是什么大事,有必要罚那么多钱,太过于大题小做了。殊不知我国动车和高铁上明令禁止吸烟并不是为了惩罚吸烟者,因为如果为了惩罚吸烟者就不会让吸烟者在各车站乘客上下车期间出车吸烟。为了保证列列车的安全运行,我国动车和高铁上都自带烟雾报警器,一旦烟雾浓度超过标准,列车就会自动警报,严重者甚至会逼停火车。情况一旦发生,肯定会导致乘客的惊慌失乱,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也是难以想象。仅仅就经济损失方面讲,逼停火车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到时候的责任和损失没有个人能够轻易承受的起。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第一,政府和铁路对宣传教育这一块要做到加强,铁路在动车和高铁上不应只广播吸烟处罚,更应在广播处罚前广播吸烟对列车运行的不良影响。第二,醉酒者最好不要单独乘车,如果只能单独乘车时要强迫自己安定一点,实在不行就听歌睡觉,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第三,和谐的旅行环境是大家共同维护打造的,遇见类似情况的发生,如果自身没法处理就及时找到工作人员或者车长来处理,毕竟醉酒者喝醉之后很难摸清状况,不及时处理到时候伤及乘客自身就后悔莫及。
公共安全需要大家来维护,只图一时之快差点跟法律“杠”上了更是万万要不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应成为每个人行事的底线。紧守这一底线,杜绝类似尴尬的情况发生,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也是我们需要补上的一课。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