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铁路附近的王氏兄弟俩,伙同他人利用夜色掩护,潜入铁路防护网内,盗割电缆线多条,总长度50余米,焚烧后卖废铜仅400余元,造成铁路信号故障出现红光带,仅抢修费用就24000余元。近日,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部门提起公诉的此起毁坏财物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9月9日商都网)
铁路器材是铁路建设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一颗小小的螺丝,又或是一条细细的电缆,每一件器材都对维护铁路运输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偷盗铁路器材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新闻媒介关于禁止盗窃公共器材的安全宣传也不在少数,但依然有人对公共器材动起了歪脑筋,偷盗铁路器材,并将其当做废铁卖掉。
尽管偷盗铁路器材仅是小部分人所为,但只要发生一起,就足以危及整个铁路沿线的运营,以及列车上每一位旅客的生命安危。可见,偷盗铁路器材这类行为不可小觑。虽然我国对于盗窃公共设施这类行为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但为何此类事件依旧屡禁不止?笔者认为究其缘由还是因为有“软肋”存在。
对于违法者其“软肋”有以下两点:一是,对法律条款知之甚少,甚至有的一无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十五条规定,因盗窃通信电缆铁路设施设备而危害行车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节给予行政拘留直至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许多偷盗铁路器材的违法者为了一时的私利而冒险,却没有想到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治。
二是,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许多违法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将犯罪的双手伸向了铁路器材这类国家公共财产。完全置他人安全不管不顾,要知道一条细细的电缆看似毫不起眼,但是正是因为这一条条电缆,给列车传送着运行信号,失去了它会打乱铁路正常运行秩序,会影响旅客的正常出行,甚至会危及铁路上每一个人的安全。
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在加强民众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这类违法行为的监督与惩治,同时也应该积极的对广大民众进行引导,让大家了解这类危险行为对国家以及个人带来的危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当然,铁路器材被盗事件屡次发生,不仅是违法者存在问题,铁路部门的安全防护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加强民众的道德素质是根本,而铁路部门的安全防护则是保护铁路器材以及旅客运输安全的第二道防线,铁路部门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防护,防止给违法者可乘之机。
铁路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积极采取措施,我们也深深的感受到越来越贴心的服务。可是,一些人却为了一己私利,采取非法手段盗窃铁路的器材,面对这种行为我们要直击其软肋,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而致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与国家法律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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