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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投资为铁路发展“再添羽翼”

2015-09-08 10:20:23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张中卓

近日,铁路总公司为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促进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健康发展。(9月6日新华网)

近几年来,随着铁路建设进程的加快,对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呼声十分迫切,从铁总挂牌成立之初到现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试图吸引更多的民资加盟。纵观这些政策措施的提出,都是紧紧围绕着铁路建设现状出发的,得到了国家各部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其目地就是完善改进原有的“一家独大”的投融资体制,放开市场,实现投融资渠道的多样化,激发铁路建设市场的活力。可以说,改革之举势在必行。

但是,我们看到,经过两年多的市场运行,上述办法措施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众所周知,铁路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项目建设周期长、专业技术标准高、所需投资额大,投资回报期时间长,特别是由于项目特殊性,部分民资投资人主观认为在管理方面难以占据主动地位,因此对于民资引入的吸引力不够强。

此次《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缓解甚至打消上述民资投资人的诸多顾虑,进行了明晰细化的安排。即由各方出资人或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依法组建铁路建设项目合资公司,对铁路建设项目的策划、前期工作、资金筹集、建设管理、运输经营、还本付息、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依照该指导意见,民资注入后,享有足够的经营管理权,参与决策权,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的平衡,自然会大大提高民资注入的积极性。

另外,在铁路建设项目完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如何去选择运输方式上,也给予很大的自由空间,比如可以委托铁路运输企业,发挥它们的优势,也可以由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主定价,在很大程度上保障的是投资人的权利,因此,能够得到广大投资人青睐也就成为必然。

应该说,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既符合当前铁路建设事业发展之需,也是铁路部门全面持续深化改革的必然之举。铁路建设发展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因此,全面积极投入到铁路建设事业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担当。我们相信,在新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一定会有更多有识之士加入到投资之列,掀起新一轮铁路建设高潮,为加快铁路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张中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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