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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了”岂是报假警的“挡箭牌”

2015-09-07 16:34:51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彭亮

山东一名男子因妻儿离家出走,借酒消愁,醉酒后竟拨打江苏无锡110,谎称在火车站和地铁处安放了两颗炸弹。澎湃新闻从无锡市崇安区法院获悉,9月1日,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随着网络、通讯系统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交流与传递也更加便利。但同时也被部分戾气充斥者用来制造并散播恐怖谣传。近日,更是出现一男子报假警称无锡火车站已被放有炸弹,一时间引起各方恐慌。当警方查实抓获该名男子时,却声称当时“喝醉了”。其言外之意就是:“我无罪,罪魁祸首是酒才对”。试问,“喝醉了”岂能成为报假警的“挡箭牌”?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深思,为何频现恐怖谣传?从“广深港高铁桥墩开裂悬空”到“无锡火车站被放炸弹”一次次的弄虚作假、搬弄是非,让整个社会陷入恐慌之中。究其原因,部分戾气充斥者甚至恐怖分子为了情绪宣泄、利益攫娶恐慌社会的目的不惜制造并传播恐怖谣传,在加之通讯与网络的发达性与隐蔽性,造成恐怖谣传散布者不仅不容易被查到,还会引起一定反响,造成社会重视。因此,在当今和谐社会环境的大背景下,如果不是自己的“戾气”在作怪?又岂能报假警制造社会恐慌,可见与“喝醉了”并无必然联系,仅是在一定程度助推了戾气的释放。

一直以来,学校、社会、国家都在教导我们诚信做人、遵守公序良俗、羞于说谎、要传承中华民族优良品德。从上幼儿园开始,老师就开始教小朋友们诚信做人、羞于说谎。幼儿园的小朋友尚且懂得捡钱要交给警察叔叔,他们或许不懂得什么是制造恐怖谣传,但他们懂得不说谎做个好孩子,但遗憾的是至今仍有很多成年人却不懂。

实际上,该男子最初多次报假警未被抓捕的确算是“幸运儿”,制造恐怖谣言却一直“逍遥法外”。而这一时侥幸的确助长了他再次报假警的势头。但别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任何公然挑衅公共安全者都将难逃法律制裁。最终李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根据《刑法》规定,李某因编造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引起社会恐慌,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笔者也希望仍有此类念头者能够及时吸取教训,提高自身素质,莫让此类事件再次重演。

恐怖谣传害人害己,不仅触犯了法律,还给国家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 笔者认为,既有恐怖分子借机在幕后推波助澜,也有个人对社会现实受挫发泄私愤的。如何杜绝恐怖谣传,慎言慎行,我们每个人都要补上个人文明这一课,莫让戾气充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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