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有些人为了展现自己最“拉风”的照片,有时全然不顾生命安全,拍了个照丢了性命,值得吗?据北京晚报报道,一青年男子爬火车触高压电丧生,后发现其在火车顶上有自拍的动作,转身时不小心触碰了高压线。昨日,长沙5名准高中生铁轨上拍照,逼停火车6分钟。还有南京的“爱情隧道”游客参观仍然络绎不绝,完全把“禁止进入”指示牌和铁路工作人员的劝阻当做耳边风,也不顾铁路货车出入,在道心坐卧休息。这一起起铁路安全事件,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铁路法》也明确告诉人们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如第四十七条,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第五十条,禁止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或者击打列车。对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或者击打列车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第五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第五十二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20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对在铁路线路两侧20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为了防止悲剧的再次发生,人们应莫再忽视法律的存在,也为了自身的安全,做个知法守法的公民。为了与火车拍个“拉风”照,丢掉性命,真是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