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也就是所谓的“老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一旦发现老赖有违规情况,相关部门会立即通知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摘自:网易新闻 8月27日)
从某种意义来说,“老赖”不但指一类社会群体,而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他们的行为就是让诚信蒙羞的恶劣行为!前几年国家大力弘扬“八荣八耻”,就是因为一个国家,一个名族如果连“荣”与“耻”都分不清,那么这个国家的“道德底线”就已经岌岌可危了!所以对于“老赖”必须严惩不贷。
“老赖”之所以猖獗,一方面是由于铁路信用系统目前还不健全,信息覆盖不够,缺乏对“老赖“的有力威慑,另一方面是过低的违法成本,无法对其社会活动作出有效限制,使其投机行为难以约束。
但近年来,铁路打击“老赖”却加大了力度,不仅禁高铁这么简单,对于“老赖”长期逃票蹭火车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将乘火车逃票行为也纳入了个人诚信记录系统。
打击“老赖”已不是铁路部门一个人在战斗,社会诚信评估体系已渐渐完善,并与公安、银行、交通等多部门联动,对其行为的信用等级予以严格限制,让一次赖的行为,造成在工作生活中处处受限,增大违信成本,从根源上铲除掉“老赖”行为滋生的土壤,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知荣而为之,知耻而不为。精神文明建设远比经济建设要重要的多!(慈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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