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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乘坐高铁,是让老赖无处遁形

2015-08-27 09:28:00来源:用户投稿作者:王鹤

昨天,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所谓“老赖”,是指那些限制消费既被法院判决执行经济处罚的人员。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中规定的第一项高消费,就是乘坐交通工具的高消费。这次铁路部门宣布老赖不得乘坐高铁,就是响应国家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对老赖进行有效惩戒的举措,理当受到社会的认可和称赞,理当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表扬。

以前我们会想,这些失信的人和乘坐高铁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有钱买票,铁路卖票不就完了吗,何必要限制?现在想一想,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为铁路是国企中的一员,自然要履行起一个有担当国企的重任。国企首先就是要服从国家的法律,维护社会道德。“老赖”人员都是一些道德责任缺失,信誉度差的人,他们本身就对一些人造成了伤害,如果在这种时候享受铁路的优质待遇的话,对被伤害人就是二次打击。我们的社会正在倡导新社会主义道德观,他们这种人正是与我们倡导的价值所排斥的,所以,铁路从维护社会道德和遵守国家法律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人有所限制,是值得点赞的。因为对失去诚信的人不惩治,就是对他们的纵容,就不能形成公平诚信的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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