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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亦能“犯罪”,实事求是才是追求

2015-08-20 10:38:46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黄蔚

8月19日凌晨,一位昵称为南云楼的网友在微博、微信中发布了一段名为“广深港高铁桥墩开裂悬空”的视频,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与转发。广州铁路公安局、深圳铁路公安处和广铁集团相继发微博对此事进行辟谣:高铁桥墩惊现裂痕悬空,传闻不实。并表明该视频早在2013年10月18日出现,广深港公司于2013年10月19日已通过中央电视台、羊城晚报等媒体对该事件做出回应。(8月20日 深圳新闻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8月18日,有关“京秦高铁在军粮城示范镇路段”出轨事件”的“秦火火”式谣言还未走远,便随即出现一个南云楼引起恐慌。这些所谓的“网络红人”联合起来,其影响力可不比恐怖分子差,动动手指间,世界便可天翻地覆。

如今,网络媒体已经是与人民群众密不可分的虚拟平台,人们通过它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晒日常、拓展交际圈。然而事物皆有两面性,网络媒体的强大传播力既让人震撼,也让人担忧。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网络的普及,只要简单的复制粘贴、一键分享,一篇新闻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网络社区、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众多媒介平台无数次地扩散。试想如果没有网络的巨大传播能力,谣言制造者就算是在任何一个角落喊破喉咙,也难以哗众取宠。正是转发率、关注度热搜榜这样的“名与利”,才出现了一批批类似于“秦火火”、“南云楼”这样的大V博主;正是爱看热闹、插一脚、传八卦这样的“积极分子”,才会让那些子虚乌有的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

文字亦能“犯罪”,依据《刑法》的规定散步谣言扰乱人心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问题应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网络谣言的伤害分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当公安机关介入,网络谣言成为公诉案件,所维护的则是超越私人权利的社会公共利益。

网络是传播迅速且难以管理的,但是每个人在转发与分享前,实事求是,大胆求证,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恐慌。所谓“祸从口出”,也许制造者只是求关注,传播者只是凑热闹,但你们带来的不仅仅只是一场席卷网路的舆论风暴,更会引导人民群众走向误区,影响生活秩序。

谣言止于智者,网民需要新闻,需要八卦,但不需要没有得到证实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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