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法增加限制老赖坐高铁规定点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增加对“老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其中明确规定“老赖”将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

首先,为高法增加对“老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点赞,因为对“老赖”消费限制范围越大,相对于其他人来讲享受社会资源的公平度就会增加一步。

其次,为高法规定“老赖”将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点个赞。

笔者想要重点说说点第二个赞的理由。

首先,笔者认为高法做出的这一决定彰显了国家司法部门对中国高铁的高度尊重。高铁作为我国快速发展起来的交通运输工具,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的首要选择。然而在传统的观念中,中国人总觉得铁路还是地上跑的,总不及乘坐飞机高端大气,而高法增加的这一规定彰显了高铁也是被作为高消费的行列,感觉高铁的地位迅速上升了。 

其次,高法的这一举措为铁路提供了一个服务社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诚信”是我们国家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做人做事的基本道德,“老赖”们如果乘坐高铁虽然没有直接欠铁路的钱,但铁路的行为相对“诚信”而言则是助纣为虐,所以高法增加的这一限制举措,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为铁路必须服务道德建设、为社会“诚信”助力增加了一个新途径。

最后,高法的这一举措为铁路维权提供了依据。铁路每年发送的旅客数以亿计,在这些旅客中什么样的人都有,因此铁路也不可避免地会面对一些无理取闹等现象。比如像“老赖”这样的,难免假如他们前来乘坐高铁,想用信用卡之类的消费,那么如果铁路部门拒绝了,可能会发生这些人维权的事,铁路岂不是摊上官司了?还谈什么为社会的“诚信”助力?而高法的这一规定,即为铁路名正言顺地拒绝“老赖”们提供了依据。(高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