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新规定首次提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7月21日新浪网)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从古至今,欠债还钱那是天公地道的事。但是现在愣是有一些人明明具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不知因何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我们最先是从拖欠农民工工资知道“老赖”的,对于常年在外打工的人们,都品尝过种种酸甜苦辣,更经历过拖欠工资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痛。但是那些老赖们,一边对拖欠的工资置若罔闻,不顾他人死活,一边又高消费,看似风光无限,殊不知他们失去的是对诚信、对法律、对契约的追求和呼唤,失去的是对社会声誉、个体尊严的拥有,失去的是精神家园的迷失。
我们从小就被父母教育“为人不欠隔年债”,无论借了亲朋好友多少钱、多少物件,到大年三十这天之前是务必要还的。父母从小教育我们做事要讲良心,与人为善。
最高院出台的这一规定,不仅不准乘G字头动车,而且还不准到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等其他高大上物品,这对于老赖们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督促他们早日还清债务,早日享用正常的一切,如果老赖们能够遵守欠债还钱的基本常识,促进身份归位,自然是值得肯定的。
诚信是对善良的坚守,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创造良好的个人声誉和企业信誉。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为社会诚实守信体系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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