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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贪小利而失诚信

2015-07-03 02:41:24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刘阳

在湖北襄阳火车站,一名男子更换他人铁路工作证件照片冒名顶替乘火车,就在他一路蒙混过关快要达到目的地时,却铁路警察识破,栽在了出站口。(7月1日  央广网)

诚信是人之根本,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自古以来人们把诚信视为为人之道、经商之本,缺少诚信的人朋友会越来越少、不守诚信的商人将难以发展。诚信是人与人交往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在社会活动中的基本行为准则。新闻中男子为了逃避购买火车票意图用伪造的铁路工作证件乘车,被警察发现,相信几日的拘留能让这位心存侥幸的男子留下一生难忘的教训。

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需要买票,这是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规则,但仍有极少数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顾个人诚信失实,用各种手段逃票。逃票人员中不仅有持伪造、涂改过期车票乘车,或伪造优惠乘车证件购票,也有通过伪造铁路职工乘车证件乘车。这位男子不仅是诚信缺失,也是对铁路职工乘车相关规定的无知。铁路工作证件只是证明铁路职工身份,铁路职工乘坐火车,依然要办理乘车证,根据时间与用途开具单程、往返、临时定期、全年定期、通勤票、探亲票等,而且有使用区间的规定,使用人只能在乘车证中规定的时间和区间内使用,超出时间或区间将视同为无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将可能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持伪造、变造证件乘坐火车,还将按乘车区间票价的相应倍数进行罚款,个人身份信息也将被采集到铁路诚信系统。

伪造证件乘车这样的逃票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却从中却折射出个人诚信的缺失。一张火车票不仅是乘车的许可证,更是诚信的试金石。在此,笔者善意的提醒大家,为了保证您的顺利出行和切身利益,一定要自觉实名购票、诚信乘车、文明出行。(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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