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在中国泛滥成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令人意外的是持假证乘火车已越演越烈。

有数字显示,上海铁路局2014年无票上车后,办理补票手续的高达900多万人次,仅上海站日均办理无票补票手续的就达732人次,南京站日均办理189.5人次。南京客运段2014年上车补票的为205.91万人次,后补票款总额达2亿元。仅是今年春运以来铁路部门就查收了大量假乘车证、假军官证、假学生证。这种行为扰乱了铁路交通秩序,触犯了法律法规,属于欺诈行为,还要付一定法律责任。

实际上,持假乘车证上车的行为和普通逃票并不一样,前者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私造和使用假证触犯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同时给铁路部门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属于经济欺诈行为。虽说一张车票花不了多少银子,但这种小聪明实在要不得,使用一张假证同时触犯了多项法律,因此会受到法律制裁,真是得不偿失。

还有一部分人道德诚信缺失,法律知识匮乏,这部分人听说持工作证可以免费乘车,就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假证,完全不计后果,或者说,这部分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根本就没去想过,根据国家以及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买卖以及使用假证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种不法行为,与其说是“占小便宜”,不如说是一种自我伤害。现在人生活富裕了,一张小小的火车票钱不会成为个人造成太大的经济负担,请切勿因小失大,只看到眼前利益,而毁了自己一世清白。最后奉劝“自残者”好好反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火车票,尽一名普通旅客该尽的义务。(王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