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坐动车又不想花钱,咋办?李某阳“灵机一动”办了张假证,可假证又怎么能蒙混过关?4月15日,铁路民警在厦门北站出站口查获使用伪造铁路职工工作证乘坐动车的湖南籍贯违法人员李某阳。(腾讯网   4月19日)

 新闻中这位主人公李某阳是湖南人,经常坐火车、动车,他总是心疼那几张车票钱。前段时间,他听人说,铁路职工自己坐车不花钱。竟花80元买了一本假的铁路职工工作证。因为伪造证件,最终李某阳被处以罚款500元,这次不但省不了钱,反而还“亏”了,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在火车上被查票、检票,我相信所有乘坐过火车的人都应该经历过。为什么在进站的时候检过票,在列车上还要再查票呢,因为“逃票”的人屡禁不止。逃票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不需要掏钱就可以坐上火车到达自己的目的地,这么省钱的好法子,很多人都想试试。也许在那些人心里,还为每一次逃票成功而骄傲,他们丝毫没有把“逃票”与“小偷”放在同一台天平上,其实“逃票”就等于“小偷”,因为它们二者的本质都是未经他人同意、未支付相应的金钱,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尽管逃票者看似未获取什么财物,但他窃取的是铁路的服务,造成了铁路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逃票者的行为无异于小偷。

 而像李某阳这样通过伪造证件来达成自己逃票目的的行为,是更加恶劣的,在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中,私造和使用假证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省一点钱就触犯法律,实非明智之举。

 铁路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但这服务不可能是无偿的,因为铁路的运营是有经济成本的,他们为了让老百姓的出行更加安全、便捷、舒适,在不断地努力,而我们作为乘客,最起码应该坚守基本的道德——购票乘车。(罗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