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就铁路部门多次拒绝上海盲人黄鸣和她的导盲犬同乘火车这一情况推出系列报道,能否携带导盲犬上车再度成为舆论焦点。对此,昨晚,中国铁路总公司回应,近期铁路部门将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办法,满足残障旅客携带服务犬进站乘车需求,进一步方便残障旅客出行。(3月15日人民网讯)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人们总会想有那么一张明灯能够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昼夜如一,黑暗和恐惧不得不另他们寻找另外一个心灵的归宿,人们常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而导盲犬所担当的不仅仅是大家的朋友,它同时也是盲人同志的护卫与天使。。用自己的忠诚捍卫自己的主人,让自己的主人寻找到心灵的一丝“光明”。对于盲人来说,导盲犬就是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它”就相当在这世间失去“导航仪”。
为此,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于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例,为盲人提供了更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项推崇并且遵循着“安全,温馨,方便”出行原则在社会的呼吁之下铁路部门亦是方便之门,对重点旅客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比如车站为重点旅客设置“绿色通道”,车上为残疾旅客设置专用座席,盲人等重点旅客若需乘坐火车出行,可拨打铁路12306服务热线预约,铁路部门可为其提供进站、乘车、出站等“一条龙”服务。
在得知并且了解黄鸣及其导盲犬事情之后,铁路部门近期将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办法,在现有《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已沿用了18年的基础上,为更好的满足残障旅客携带服务犬进站乘车的需求进一步方便残障旅客出行。铁路部门并表示可以考虑根据社会需求适时对相关法规条例进行修改,使得措施更人性化。听取群众意见,从根本上达到每一位乘客感受到铁路旅行的温馨与方便。笔者在此不禁要为铁路部门人性化的处置办法点个“赞”。
有人说:乘客虐“我”千百遍,“我”待乘客如初恋,铁路部门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保证乘客旅途安全为理念,认真贯彻人性化服务为目标的态度,从社会的角度倾听民意,彰显大将风度改规章,将最好的服务提供给每一位乘客,让每一位旅客都能体会到“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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