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非法携带5发子弹乘坐火车,没想到刚进大同火车站,就被安检队员查获。涉案人贾某因涉嫌私藏弹药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3月9日 网易新闻)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铁路部门早有明确规定,这样简单的基本常识许多乘客是清楚的。我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火车站候车室时,如果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出动上交。铁路作为大众交通出行方式,担负着千千万万旅客的运输重任,客流量数以亿计,在人流集中的情况下,若是将危险品携带上车,一旦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春运即将结束,铁路客流压力逐渐减小,但是不会因此降低了安检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新闻中这位男子其实知道私藏枪支弹药属违法行为,却没有想过发生危险的后果,迷信辟邪的想法使其试图携带子弹上车,被铁路警方发现并拘留,悔之晚矣。
文明乘车、安全出行,只靠铁路部门一方努力是不够的,公共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千万不要将危险品携带上车。安全出行才是愉快的旅程,安全到家才是真正的幸福。(文/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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