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适逢“务工潮”,行车安全成为铁路工作的重中之重,高铁、动车尤甚,在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众多危险行为中,吸烟首当其冲。在高铁、动车上吸烟,轻则紧急停车,耽误旅客时间,重则酿成火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高铁、动车全面禁烟,在法律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明知故犯者却不在少数。据报道,24日由杭州东开往长沙南的G1413次高铁列车,运行在江山至上饶区间时,因7号车厢烟雾报警,造成紧急停车。当事人况姓男子明确表示,自己深知高铁禁烟规定,但“烟瘾发作,加上心存侥幸”,鬼使神差般造成该事故。类似的事件不在少数,据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铁路公安处介绍,这是今年以来该处查获的第5起高铁吸烟导致报警的案件。(红网25日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属于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等将予以“责令改正”和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此次事件中,公安机关虽对况某进行了教育,并处500元罚款,可谁又能保证这种无知的行为在以后不会发生呢?

俗话说“不知者无罪”,若况某对高铁禁烟规定不甚了解,尚情有可原,但他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除了故意触犯法律条文外,也只能折射出少部分人的素质低下问题。吸烟对身体的危害笔者无需赘言,相信烟鬼们深有感触,但是以危害别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来换取自己一时的畅快,便是赤裸裸的谋杀,当以犯“故意伤害罪”论处。我国已有多个地区制定了当地的禁烟条例,但截至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禁烟条例出台,所以说高铁禁烟还有一定的法律盲区。若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全民禁烟,或许便不会存在高铁上吸烟的问题。可见,高铁上禁烟之旅任重道远,除了提升普通旅客素质外,还得完善法律,加重制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