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一名铁路职工,日前得知浙江省消保委针对“强制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 购票”的行为向上海铁路局提起的公益诉讼。在此笔者首先为法院的公正严明、不受舆论摆布鼓个掌!

一、铁路为何施行实名制

在从事铁路服务事业数年中也切切实实在旅客出站时遇到过一些不同的状况。在原铁道部还没施行实名制购票乘车的规定之前,众所周知那时候施行的是执票乘车制度通俗的说就是不管你车票哪里来,不管车票是不是你的,只要你有票,任何人都可以坐车。因此,在全国各个火车站看见有人倒买倒卖火车票,在列车上偷票、抢票等行为随处可见,随着人口大流动大迁徙,黄牛党及无票乘车者诱发着社会各种治安问题日益渐涨。发生在铁路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突出,铁路治安监控显得极为困难。

二、实名制何以作为

直至2012年1月1日起原铁道部发出通知火车票实名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如此才保障了广大旅客在列车行驶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更好的控制了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为铁路部门加强乘车安全组织管理。随着购票检票设备越来越人性化,有一些旅客变出现了一种麻痹大意的心态,在出站时发现车票遗失了。对此,我们日常工作中得出以下三个结果:1、确实因为自己的疏忽过失导致车票的遗失2.在自己麻痹大意的前提下被无票乘车者偷窃3、想以短信与身份证作为出站凭证将车票借于无票乘车者。铁路部门在不保证无票乘车者是否是车票遗失者“伙伴”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遗失车票再补票,能有效防止部分人逃票和黄牛倒票,从根本上也是维护绝大部分旅客的权益。这种“双赢”措施和乐而不为?

针对通过身份证件级电子购票信息核查确实能够证明持身份证旅客买过车票,但是不能保证该票被二次利用。如果要求立即做到铁路全程实名制,那么就需购置大量技术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改造或者完善识人、识票、识证措施,或者采用最新认脸识别技术,与指纹识别技术等,均需要巨大的投资,造成运营成本水涨船高。铁路作为垄断性市场化的企业,不得不考虑转嫁上涨的成本,同时势必增加旅客出行成本,造成票价上浮。

三、消保委伸张“正义”实为不明之举

浙江省消保委打着“公益诉讼”的幌子,公然向行政执法部门“挑衅”,实为不明之举,浙江省消协认为,铁路强制遗失车票的旅客另行补买车票,是侵犯了公众利益,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进行大作文章。笔者作为一名铁路服务人员,对此亦是义愤填膺。试问旅客有意将车票弄丢为“不法”分子所用凭有效身份证及短信进行核查出站,面对密集的客流量那势必会对我们的工作产生巨大的压力,同时耽误旅客自己的时间。

同时我相信铁路部门允许接受并且采纳更好的保护公民利益的合理化建议,坚持以最好的姿态服务每一名旅客。对于部分的偏激理念,铁路部门也绝对不会予以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