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早上,长春市民杨女士乘坐154路公交车去中东大市场,在公交车上因为没有给一位老人让座,被这位老人一顿暴打。(1月30日 凤凰资讯)

杨女士称,当日她在幸福街的站点上车,站了两站地后一位女孩下了车,杨女士就坐了女孩的位置。因为当天杨女士有些不舒服,她坐在座位上闭目养神。不知什么时候上来一位老人,老人上车后车左侧一位坐着的人把座位让给老人坐。结果就发生了令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事情。

老人气愤的谩骂指责杨女士,原因是杨女士没有主动对他让座,情结激动到对杨女士动起手来,还将其手包丢在地上,并狠狠的踢了几脚。任周围群众上前劝阻仍无济于事,最终杨女士忍无可忍,与其发生了肢体冲突。

随着社会公德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孕乘客让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越来越高。但是让座靠的是自觉,并非强迫得之。如今的年轻人大都过着快节奏的生活,长期的和来自各方面的生活压力使得多数人的身体都处于严健康状态。杨女士乘车身感疲劳,在公交车上一时小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然而却正是因为在这个属于自己的时间段里的闭目养神,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惹来了口舌。

通过公交车内视频录像和相关人员的口证可以看出,要求让座的老人,身体并未像其年龄那般老化。反倒是杨女士,尽管年轻,却被像“小鸡”一样,抡来抡去。老人激动的举动使得原来只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演变成法律问题。

通过这一事件,不得不使人们反思。是年轻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为什么街上的老人摔倒了不敢有人去扶?为什么公交车上不让座便会遭来老人无休止的谩骂?同为乘客,让座是义务,不让是权力,两者并无绝对关系,更没有强制或变相索取的道理。

尊老爱幼是美德、是公德、是品德,这一切的行为都要以“尊”字为先,“尊重”是相互的,而非抢来、索来、逼来的。老人的行为在社会中有“榜样”的作用,所以,真心想:请勿倚老卖老,定会老有所依。(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