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5年即将到来的春运,铁路部门制定了退票新规定。旅客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将收取20%的退票费。铁路部门还提醒旅客广大旅客不要购买与已购车票行程相冲突的车票,即不能购买同一日期不同车次的车票。但如果行程不冲突,则仍可以购买。(11月26日中国铁路网)

回家的路只有一条。每年的春运期间,铁路运送千万旅客回家,那一张小小的火车票,承载着浓浓的乡愁,我们在这头,家在那头,能顺利回家是多么幸福的事!

铁路部门的职责就是安全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于广大旅客,缩短我们与家的距离。新制定的春运期间退票规定办法,使有限的车票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实现“节约车票资源,畅通回家之路”的目的。春运期间本来购票紧张,有部分旅客因发生紧急事情不能按时乘坐火车,及时退票不仅方便自己的生活安排,也将空出的车票资源给其他十分需要的旅客朋友。再者,不少旅客为了让自己有更多选择,经常会购买同一日期不同车次的车票,例如购买了特快车的硬座,又抢购直达车的硬卧,最后再退一张票。而客票系统调整和完善后,冲突票将再买不出来,优化了资源结构,避免了浪费,让旅客得到切实好处。

“一票难求”的现象也由于火车票管理还不完善,铁路部门想方设法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将春运期间退票手续费规定在20%,加大力度打击黄牛倒票贩票,控制减少黄牛手中的“高价车票”,为广大旅客营造安全有序的购票环境。(任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