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1月2日,带着老家大米和蔬菜的严先生,花355元从佳木斯乘火车到北京看儿子,没想到出站时被工作人员拦下称重行李,因超重71公斤,他被要求补票192元。工作人员称,成人乘车仅可携带20公斤以内物品,超过需办托运,否则在到站时需补交运费。     如此超重的物体被要求补票,似乎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因为涉及到了老人、父爱,就将恪守规则的铁路,贴上了老古板、不近人情的标签,这让笔者感觉有点说不过去。     首先从铁路规定上来说,《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从9月份起,铁路部门就开始采取抽查的方式,对进站口旅客携带的超过规定重量和长度的行李物品补收运费,提醒“十一”期间要出行的旅客们要格外注意。而补交运费这样的举措,也不是铁路独有,公交、民航均有;其次从安全上考虑,之所以要对超重物体收取票价,就是希望旅客不要超重坐车,要么就办理行李托运,因为铁路虽然经常超重运行,但那主要是针对人的数量来说的,一辆车能装多少人就卖相应的票数,如果人数超重再加上超重的行李,这对火车的行车安全来说是比较危险的,作为旅客,也应该不想乘坐危险的火车吧;再次从情理上来说,我们确实应该尊重每一份沉重的爱,这也是人所特有的,但是在“情”之外还有“法”,不能因为“情”的存在就忽视“法”的规定,遵法与重情并不冲突,都有其活动的空间,只是说要学会相互协调,遵守相关规定,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     不过可能那个老人并不知道那个规定的存在,这也说明铁路要加大宣传力度,但这个“不知道”也并不能成为免收补票费的原因,因为是规定就得遵守,这样才能维持相关工作正常运转,不然下次别人违反的时候,铁路工作人员又凭什么去执行这个规定呢?